时间:2020-06-23作者:小泽 阅读:
盛传了多时的关于特朗普将扩大移民/非移民限制令的消息,今天终于落实了。6月22日下午,特朗普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疫情期间可能对美国劳动力市场带来威胁的外国人入境”(“Proclamation Suspending Entry of Aliens Who Present a Risk to the U.S. Labor Market Following the Coronavirus Outbreak”)的总统行政令。
之所以在今天发布,是因为特朗普在4月22日颁布了限制某些移民入境的10014号行政令, 从4月23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60天,如果不延期,今天就要失效了。但10014号行政令只是暂停某些移民的入境,对所有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如B1/B2商务旅行人士, F-1学生, J-1交流访问学者, H-1B, L-1, O-1等工作签证持有人等的入境, 10014号行政令并没有限制。 而今天发布的新令则不但将10014号行政令的限制延长,还把限制扩大到了非移民签证。
特朗普提出扩大移民限制令的理由是,H-1B,H-2B,J和L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的入境,对受COVID-19爆发造成的非常规经济收缩影响的美国人的就业机会构成了重大威胁。
根据新的行政令,10014号行政令的限制将继续实施。并且在新行政令生效时人在美国境外,且未持有效签证的以下非移民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将被暂停入境:
H-1B和H-2B签证申请人及其配偶及孩子;
特定类别的J 签证申请人(包括参加实习生,培训生,教师,营地顾问,互惠生及暑期工作旅行计划)及其配偶及孩子;和,
L签证申请人及其配偶及孩子。
根据该行政令,被暂停入境的外国移民不包括:
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
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
对美国食品供应链至关重要的临时外国劳工;和,
符合国家利益的外国人,包括对美国国防,执法,外交或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外国人;提供COVID-19医疗服务以及医学研究的外国人;对促进美国经济复苏必不可少的外国人,有可能超龄的儿童。具体的认定要由国务卿,劳工部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制定标准。
本行政令从6月24日开始生效, 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其依据是根据历史数据来预测,在因疫情导致的经济收缩结束之后,美国经济可能需要数月才能恢复到收缩前的经济产出,并需要数月才能恢复稳定的劳动力需求。因此,到2020年12月31日,某些移民和非移民的入境将损害美国利益。同时,行政令规定,国土安全部部长应当在适当时间,与国务卿和劳工部长协商,建议特朗普应该继续实施还是修改本行政令。
律师分析
本行政令暂停某些非移民签证(H-1B, H-2B, J和L签证,以下统称“受影响签证”)人士的入境,不是暂停美国移民或非移民申请的审批。因此,
01、在本行政令生效时未持有有效的受影响签证,且人在美国境外的人士将被限制入境。
02、已通过使领馆面签拿到受影响签证的人,在签证有效期内仍然可以入境美国。
03、J-1签证限制的只是某些类别,J-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不在受限之列。
04、其他类别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B1/B2商务旅行人士, F-1学生, J-1交流访问学者, O-1等的入境,不受本行政令的限制。(但有可能受其他行政令的限制,如入境前14天人在中国,伊朗及欧洲申根国的人不能入境等)
05、所有的非移民签证在美国境内的申请,成都移民公司顾问表示如B1/B2在美国的延期申请,F-1学生的OPT申请,H-1B, L-1, O-1等工作签证申请,不受本行政令的限制。移民局将继续审批申请。
06、对于今年申请H-1B的同学来说:
如果你选择的是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那么在10月1号H-1B生效之后,你的身份会自动转换为H-1B,你不会受本行政令的影响;
如果你选择的是通过境外使领馆签证程序来申请H-1B签证且人目前在境外,那么只能在本行政令失效之后才能返回美国;
如果你选择的是通过境外使领馆签证程序来申请H-1B签证且人目前在美国境内,要想办法维持合法的身份,等时机合适了再回国面签,或者看雇主有没有可能帮你申请H-1B Amendment, 要求改为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
07、对于L-1申请人来说:
如果人在美国,建议一直待在美国,在递交L-1申请时要求在美国境内转换成L-1身份;
如果目前人在境外,且未持有有效的L-1签证,那么只能在本行政令失效之后才能返回美国。
此外,行政令还要求劳工部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采取行动,确保人在美国境内的H-1B签证持有人,以及EB-2/EB-3职业移民申请人不会影响美国工人的就业。因此H-1B签证以及 EB-2/EB-3绿卡申请的政策在未来有可能发生变化。我们将密切关注限制令的动态,第一时间为大家解读。
第1条 10014号公告的继续实施
(a)第10014号公告第4条修改如下:
“第4条 终止。该声明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可根据需要继续实施。在该声明有效期间,自2020年6月24日起30天内,以及此后每60天内,国土安全部部长应与国务卿和劳工部部长协商,建议进行必要的任何修改。”
(b)本条应立即生效。
第2条 暂停和限制入境
特此暂停并限制根据以下任何一种非移民签证寻求入境的任何外国人进入美国,但符合本公告的第3条规定的除外:
(a)H-1B和H-2B签证,以及寻求随同入境或跟随后入境的任何外国人;
(b)J 签证,包括参加实习生,培训生,教师,营地顾问,互惠生或暑期工作旅行计划的外国人,以及寻求随同入境或跟随后入境的任何外国人;和
(c)L签证,以及寻求随同入境或跟随后入境的任何外国人。
第3条 暂停和限制入境的范围
(a)根据本法令第2条规定的暂停和限制入境限制仅适用于以下情况的外国人:
(i)在本行政令生效时人在美国境外;
(ii)在本行政令生效时未持有有效的非移民签证;和,
(iii)除签证外,未持有在本行政令生效时有效的,或已获批复的在本行政令生效后可以使用的入境文件(例如运输通函(Transportation Letter), 适当的登机纸(Boarding Foil) 或回美证(advance parole))。
(b)根据本行政令第2条规定的暂停和限制入境不适用于:
(i)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
(ii)根据INA 101(b)(1)(8 U.S.C. 1101(b)(1))规定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
(iii)任何寻求进入美国以提供对美国食品供应链至关重要的临时劳工或服务的外国人;和
(iv)任何由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或其各自指定人员确定的符合国家利益的外国人。
第4条 实施和执行
(a)领事官员应自行决定非移民是否具备本行政令第3(b)条例外规定的资格。国务卿在和国务卿与国土安全部部长和劳工部部长协商后,自行决定对适用的签证类别执行本行政令的程序。国土安全部部长在和国务卿与协商后,自行决定对适用的签证类别的入境执行本行政令的程序。
(i)国务卿,劳工部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应制定标准,以定义本公告第3(b)(iv)条所涵盖的外国人类别,包括:对美国的国防,执法,外交或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外国人;参与为已感染COVID-19且目前已住院的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外国人;参与帮助美国对抗COVID-19的医学研究的外国人;以及对促进美国的及时和持续经济复苏是必不可少的外国人。国务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应行使本公告第3(b)(iv)条和10014号行政令第2(b)(iv)条的授权,豁免因本公告第2条以及10014号行政令第1条规定而被暂停入境而导致超龄的儿童的入境。
(ii)根据本公告第4(a)(i)条规定的标准,本公告第3(b)(iv)条规定的外国人应由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确定,或由其各自指定的人员决定。
(b)通过欺诈,故意虚假陈述重大事实或非法入境来规避本公告适用的外国人,应优先由国土安全部遣送。
(c)本公告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影响任何人的庇护资格,暂停遣送或根据the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条约获得保护的资格.
第5条 其他措施
(a)卫生和公共服务部长应通过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主任在必要时为国务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提供指导,以采取措施来减少寻求进入美国或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可以在美国境内引入,传播或传播SARS-CoV-2。
(b)劳工部部长应尽快与国土安全部部长协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依法考虑颁布法规或采取其他适当行动,以确保根据INA 212(a)(5)(A) 以及 (n)(1) (8 U.S.C. 1182(a)(5)(A) or (n)(1))的规定,人在美国境内的下列外国人不会不利于美国工人,包括:根据EB-2或EB-3移民签证或H-1B非移民签证而被许可入境的外国人,或正在寻求批准的外国人。劳工部部长还应根据INA 212(n)(2)(G)(i) (8 U.S.C. 1182(n)(2)(G)(i)) 进行适当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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