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长期在港居住,7年后能转永居吗?
一般签证续签满7年就可以申请永居,但是批不批就要看主任,主任在审核时发现申请人有六个月以上不在港,就会要求提供资料证明为什么不在港,没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这7年的时间里申请人确实满足“在港通常居住”的条件,就会驳回申请人的永居申请,那么要怎样证明自己满足“通常居住满7年”呢?
通常居住满7年是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香港住满7年,一天都不能少吗?这一点,我可以很负责任也很明确地回答你,当然不是。“通常居住”和“必须居住”完全是两码事。根据入境处规定: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就会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通俗地说,就是通常居住是可以离开香港的。所以转永居之前的那7年,你可以不一年365天都呆在香港,但是你要证明自己的生活或工作重心在香港。至于你在港居留时间长短,入境处是没明确规定和限制的。从这一点来说,我不得不感叹香港政府还是很人性化的,给了大家一定的自由。
另外,填报的在港居住时间以及离港时间这个很重要!大家都知道的,“虚假申报”这个在香港是很严重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确保申请表里面填写的所有信息都真实准确!但是,大家肯定不会去记录自己每次出入境香港的时间的,所以卡哥建议大家转永居的时候去申请一份出入境记录证明。这个证明会详细记录大家的出入境时间,根据上面的时间来填,就不用担心出错而被入境处认为你“作假”!具体申请方法大家自己去入境处网站看吧,比较简单。
对于不经常在香港的朋友,怎样才算是连续居住呢。虽然入境处对大家在香港居留的时间长短没明确要求,但是从我跟入境处的沟通及过往成功经验来看,连续和大家出入香港的频繁性关联性很大。所以对于优才获批的人,我一直都是强烈建议他们多多来香港,逢周末或者假期都来香港待一待这样最好。
所以,即使是不能在香港长期居住,多多少少也要去香港“串门”,这样才可以拿到香港永久居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