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我被香港入境处关于高才通A类最新政策给惊醒!入境处对高才通的这波”补丁”打得够狠…
深夜刷手机时突然看到新闻我的咖啡杯差点就脱手了——香港高才通A类申请竟然一夜变天!
这次政策的调整还是让我感到震惊,那行醒目的红色显示在入境处网站上,似乎是一道警戒线撕裂了平静:持股不到365天吗?对不起,你连参加的资格都没有!
突然想起去年帮助雷总的那个案例,临时受让股份两个月后顺利获批,当时我们还感叹高才通政策宽松,就像维多利亚港的海风一样。
但是现在?看着新规中“全评税年度持续持股”的要求,我仿佛听到无数企业主的心碎声,这个新的要求真是治标又治本!那些想靠突击转股走捷径的企业主们,怕是要哭晕在厕所喽。
让我惊讶的不仅仅是时间的门槛,发现了吗?新规将企业评税年度直接适用于公历年度,就像给跑车突然装上定位器一样。
比如,假设如果您在今年5月申请,那么必须证明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续持股,并且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股份!
并且,香港入境处开始调查企业季度的流水!什么意思?即使你去年利润达到标准,如果今年第一季度业绩跳水,仍然可能被拒绝。
这让我想起上周李总的咨询,他的外贸公司今年Q1订单暴跌40%…哎,现在脊背都凉了,幸好当时压着没递件。
这次变政最毒的地方是哪里?不是技术细节,而是完全颠覆了游戏规则!以前我们总说香港要钱,现在分明是既要钱又要人。
那些想套现离场的投机客,那些把公司当提款机的玩家,这次算是撞上铜墙铁壁了,但回想起来,这不正是高才通计划的初衷吗?
说到这里,突然想到最近网络上就有网友提到:听说找中介进行假股东协商就可以了?现在看着新政,我真想给他回一个笑哭的表情——12个月持股记录+纳税证明+季度动态监测,这三重保险下来,造假成本会比正式经营更高!
此次高才通变政中,关于个人工资认定标准未动,因此,企业主可通过合规利润分红完税的方式,将公司收益转化为个人收入申报,但需注意该操作将涉及额外个税支出,申请人需提前做好税务筹划。
夜深了,窗外的余杭灯依然灿烂,我看着入境处更新的网站发呆,突然笑了起来,香港政府这次算是杀蛇打七寸,把高才通A类钻空子的方法彻底给堵死了。
但回想起来,真正踏踏实实经营的企业家,谁会在意多等这一年半载?毕竟,时间本来就是最好的信用背书。
后记:凌晨3点了,手机突然震动,是王总发来的消息:”新政对我们有影响吗?,我望着窗外敲打着:“对遵守规则的人是保护,对走偏门的人是丧钟。”按下发送按钮时,东方既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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