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本年度现金分享将于7月15日发放,澳门特区政府29日宣布行政会完成讨论《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新设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日的在澳条件。
5月29日,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规定永久居民如要获发1万元澳门元、非永久居民6000元澳门元现金,需要同时符合身分条件及2024年在澳门至少183日的条件,本年度现金分享将于7月15日起发放。
据悉,自2008年以来,特区政府推行了多年现金分享计划,向持有特区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发放款项。近年,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希望特区政府对现金分享计划作出检讨和完善。
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居民在同时符合身份条件及在澳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发现金分享,永久性居民每人1万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门元。
虽然行政法规新设了在澳条件,但为了照顾特定群体,于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等法规规定的三类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亦豁免计算在澳时间。同时,因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住院年满65岁居于内地,或者未满65岁因健康原因而居于内地等8种理由而不在澳门的情况,亦视为身处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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